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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时间:2021-08-20 10:57 作者:国光企服 来源:未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换证。

一、 
办理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资料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
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三、审批方法 

第1步:申请申请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2步:受理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
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现颁布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自2005年12月1日起核发并开始使用,至2006年11月30日核发结束。在核发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地不得对未核发地区持旧证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2006年12月1日起,旧证废止。
为加快道路运输信息化步伐,各地应积极推广电子证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第二代身份证式样制作《道路运输证》IC卡,便于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如推广使用IC卡尚不具备条件,也可暂用
电子标签技术作为过渡。电子证件与纸质《道路运输证》同等有效。


以上就是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流程,这类许可证自己去办的话比较麻烦,成功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在这里给大家推荐国光企服推出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代办服务】国光企服成立至今秉承着“细心、精心、用心、品质永保称心”的企业文化,先后为上百家企业提供优质的企业服务,已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